第二十七章:挖参
雪停了三天,山上的积雪开始发硬,踩上去嘎吱嘎吱的,不再陷脚。
雷建军天不亮就把阿元叫起来了。
“今天上北坡,挖参。”
阿元揉了揉眼睛,从炕上爬起来,动作利索。她现在的作息已经完全跟着雷建军走,他起她就起,他睡她才睡。小满还缩在被窝里,露出半个脑袋,迷迷糊糊地嘟囔了一句“带糖回来”,翻了个身又睡过去了。
雷建军没叫她。小满的身子骨禁不起北坡那条路,坡陡林密,成年人走起来都费劲。
灶上的粥是昨晚焖的,添了几块干红枣和碎花生,稠得能立筷子。雷建军盛了两碗,一碗自己三口喝完,一碗递给阿元。阿元端着碗喝,喝到底了还用舌头把碗壁舔了一圈。
这习惯改不了,雷建军也懒得纠。
出门的时候太阳还没出来,天边灰蓝灰蓝的,东方有一条橘色的缝。青锋蹲在院门外的老位置,看见他出来,站起身甩了甩脖子上的碎雪。
“带两头就行,其他的看家。”
青锋挑了两头跑得快的年轻公狼,其余的散在院墙四周卧下。
一行人沿着后山的小路往北切。这条路雷建军已经走了不下十趟,哪块石头松、哪段坡滑,脚底板比脑子记得清楚。
阿元跟在他身后,长棍拄地,步子稳当。她的腿恢复得比预想中好,走平路已经看不出毛病,上坡的时候会稍微慢一拍,但不需要人搀。
北坡的路越走越窄,到最后连路都算不上了,全是枯枝败叶和裸露的树根。雷建军弯腰钻过一片低矮的灌木丛,面前豁然开朗。
一片老林子。
粗的那几棵红松,两个人都合抱不过来。地上铺着厚厚一层松针,踩上去软绵绵的,鞋底陷进去一寸多。林子里光线暗,抬头只能看见头顶零星的天光从枝叶缝隙里漏下来。
雷建军站定,闭上眼。
系统的感知范围在这种老林子里会打折扣——树根系统太发达,地下的信号干扰大。但对付几棵人参,够用了。
【扫描范围:以当前位置为中心,半径一百米。目标:野山参。】
信号回馈慢了半拍。
【检测到目标:3株。】
【1号:东北方向42米,参龄约25年。生长于枯木根系下方,深度15厘米。】
【2号:正北方向67米,参龄约30年。生长于岩石缝隙间,深度8厘米。】
【3号:西北方向91米,参龄约18年,偏小。】
三棵。正好是答应孙老板的数。
雷建军睁开眼,从背篓里取出工具。挖参不用铁锹,那是糟蹋东西。他带的是一根鹿骨磨成的签子,前端细而圆润,不伤根须。另外还有一把竹制的小刷子,用来清理参体周围的泥土。
“跟我走,脚步轻。”
阿元点头。她走路本来就没什么声响,在林子里更是跟猫一样。
第一棵参在一截倒伏的老松树根底下。雷建军蹲下来,先用手扒开表层的松针和腐殖土。黑色的土壤散发着一股潮湿的、带甜味的气息,这是老林子特有的味道。
他看见了参苗。
四片掌状复叶,已经枯黄了大半,但茎秆还挺着,根部那一圈红色的浆果早就被鸟啄光了。
“看到了吗?”他指给阿元看,“这叫'五品叶',五个分叉,说明参龄至少二十年以上。”
阿元蹲在旁边,眼睛盯着那几片枯叶,脸上是认真的表情。
雷建军用鹿骨签子沿着参苗的根部开始向下挖。这个活急不得,参须比头发粗不了多少,断一根都是钱。他一点一点地剔土,签子和刷子交替使用,遇到缠绕在一起的细根就用手指慢慢分开。
整个过程用了将近四十分钟。
参体露出来的时候,阿元的眼睛变了。
那棵参有成人小臂长,体形圆润,主根分了两个叉,须子密密麻麻垂下来,一根没断。参皮是黄褐色的,表面有细密的横纹,年轮一样一圈一圈。
“这东西,”雷建军把参小心翼翼地放在事先铺好的苔藓上,“在城里药铺子卖三百块一棵。要是碰上南方来的客商,五百都有人抢。”
阿元伸手想摸,被雷建军拦了。
“手上有汗,别碰参体。用苔藓包着,回去再洗。”
阿元缩回手,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掌心,又看了看那棵参,乖乖把手背到身后去了。
第二棵参在一块青石的缝隙里。位置刁钻,石头搬不动,只能从侧面下手。雷建军趴在地上,半个身子探进石缝,靠手感操作。
这棵比第一棵大。
参龄三十年,主根有三个分叉,须子保存得极好,最长的一根垂下来足有一拃。雷建军把它取出来的时候,手都在微微发抖——不是紧张,是兴奋。
这玩意要是让陈半仙看到,那老头的老花镜片子得碎。
第三棵参龄偏小,十八年,但胜在体形周正,根须完整。算是个中等货色,搭配着一起卖,凑个整数。
三棵参全部用湿苔藓和桦树皮层层包好,装进背篓的夹层里。雷建军在外面又盖了一层干草,看着跟普通的山货背篓没两样。
回程的路上,他顺手在路边挖了几棵野黄芪和一把刺五加。这些东西不值大钱,但在乡下的集市上很好出手,几毛钱一把,走量。
到家的时候快中午了。小满已经自己热了粥,正趴在炕桌上练字。看见雷建军回来,蹦起来就往外跑。
“哥!挖到了吗?”
“挖到了。别碰,脏。”
小满伸到一半的手缩回来,探着脖子往背篓里瞅。
“这就是人参啊?黑乎乎的,跟树根子似的。”
“树根子能换三百块钱?”
“啊?!”小满的眼珠子瞪圆了,“三百?一棵?”
“一棵。三棵一共少说八九百。”
小满掰着指头算了半天,放弃了。她数学不好。
雷建军把参放进仓库锁好,出来洗了手脸,坐在院子里歇了一阵。
阿元在厨房里忙活。她学做饭学得比说话快,现在已经能独立完成煮粥、炖肉这种简单的活了。菜刀用得还是有点野——切肉的时候力气太大,案板上全是深深的刀痕。
“阿元,中午炖个山鸡汤。”
“好。”
一个字,干脆利落。
吃过午饭,雷建军没闲着。他把前两天攒的几张兔皮和一小坛獾子油收拾出来,跟三棵人参一起打包。
明天进城。
孙老板那边等着验货,陈半仙那边还有一笔小账没结。另外,苏漫上次说要给他看一份合同,关于南坡林场正式承包的手续问题。
事情一件摞一件,但比起上辈子在山里饿肚子等死,这种忙法,他乐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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